弗洛伊德:人格结构理论

人们往往想在宗教和恋爱中寻找幸福……恋爱除了给人在心理上的积极作用外,还可因男女双方情感上的交流及相互关怀而打破人与人之间的孤独和疏离感。因此,我始终认为恋爱是人类追求幸福的一种较合理的方法。

——弗洛伊德

心理结构理论

弗洛伊德从心理活动的功能角度进行了划分:

  • 本我:指人类的那些原始本能,遵循快乐原则。
  • 自我:从本我发展而来,受超我的监督和引导,遵循现实原则,调节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
  • 超我:由自我理想和良心组成,与社会期望和道德有关。

人格由“本我”,“自我”和“超我”组成。人出生时,人格是由“本我”和模糊的“自我”构成的。

人格结构的又一个构成成分“超我”,是从4-5岁开始发展的。“超我”具有评价和批判“自我”、限制“本我”的作用,有了“超我”的存在,人才不会做出违反社会公德的事情。

自我

“自我”具有现实感,遵从将欲望延期执行的现实原则,使用各种防御机制处理内心的焦虑。

“自我”通过在意识层面上获得的感觉、想法、体会和行动,认识周围环境并对此做出反应,以维持与现实的关系。

“自我”是儿童在成长中,通过与主要扶养人之间的互动发展起来的,是在消除“本我”和“超我”之间冲突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

我国一代文学家苏轼正是“自我”强大的人,他的那句“一蓑烟雨任平生”正是其内心的真实写照。

健康的人格是本我、自我、超我三个人格结构成分处于均衡的状态。本我、自我和超我任何一种过度偏激便会造成人格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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