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与货币

本章主要从《资本论》第一卷《资本的生产过程》的第一篇中整理。这一章主要介绍商品和货币两个概念,指出货币产生于商品的交换过程,并且分析了商品和货币的流通。

商品二因素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一个物要成为商品,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 必须是劳动产品。换而言之,如果不是通过人类劳动生产供人类使用,而是直接对人类有用,则不能成为商品,例如阳光、空气等,它们都是自然界本身就客观存在的。
  • 必须用于交换。换而言之,如果不是用于交换,仅仅是自给自足,即使是人类劳动,也不能成为商品。例如男耕女织的家庭所生产的农作物、布匹等生活资料是为了自己的生活需要,而不是为了交换。
  • 必须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换而言之,必须对他人或社会有用,如果没有用,别人也不会跟你交换。

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是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有用性,由商品的物理化学等自然属性决定。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

价值

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即抽象人类劳动

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如果真正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刚才已经规定的它们的价值。因此,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

商品的价值由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例,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例。

从质和量的角度看,商品的价值包括质的规定量的规定两个方面。价值的质的规定回答的是价值的实体是什么,价值的量的规定则回答价值的大小由什么决定和怎样决定。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价值量是由劳动者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的,而劳动量则按照劳动时间来计量。

交换价值

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因此,交换价值是一种偶然的、纯粹相对的东西。

也就是说,“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交换价值只能是可以与它相区别的某种内容的表现形式,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都是商品内在的、物质的属性。

交换价值与价值的关系: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容或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对立统一

统一性表现在,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一个物品的如果没有使用价值就没有价值,也不会成为商品,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若一个物品仅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价值也不能成为商品。

对立性表现为,一个人不能同时拥有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即拥有使用价值必须让渡价值,拥有价值必须让渡使用价值。这就是他们的矛盾,这说明了商品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拥有使用价值,而是为了获得价值,这个矛盾解决的关键是商品顺利通过交换。

劳动二重性

既然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两个属性,那么创造商品的劳动也同样具有双重属性。

生产商品的劳动,从一个方面看,是用特定的劳动手段和劳动工艺,对特定的劳动对象进行劳动,生产出具有特定使用价值的商品。这就是具体劳动。具体劳动是劳动的自然属性,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如果我们把这些具体的劳动形式抽象出来,它是人类体力和脑力的耗费。这就是抽象劳动抽象劳动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劳动的社会属性,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抽象劳动使得不同形式的具体劳动具有了可比较的同一性。

劳动二重性决定商品二因素

具体劳动同物质要素相结合创造使用价值,但不是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抽象劳动创造价值,是价值的唯一源泉。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的两个方面,不是两次劳动支出,二者无论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不可分割的。譬如说,一位鞋匠生产皮鞋,一方面他通过具体劳动将皮革转化成了皮鞋,而皮鞋是具有特定使用价值的商品;另一方面他通过抽象劳动耗费了自己的体力和脑力,并且所耗费的体力和脑力凝结在了皮鞋之中,这使得皮鞋具有了价值。

生产商品的每次劳动,在通过具体劳动创造出使用价值的同时,也通过抽象劳动创造出了价值。它们的对立性在于具体劳动是劳动的自然属性,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抽象劳动是劳动的社会属性,反映的是人与人的关系,也就是商品生产者的社会关系。

劳动二重性是商品二因素的根源。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

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 简单劳动是指不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的一般劳动者都能从事的劳动。
  • 复杂劳动是指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技术专长的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

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人类劳动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有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简单平均劳动本身虽然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文化时代具有不同的性质,但在一定的社会里是一定的。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

一个商品可能是最复杂的劳动的产品,但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各种劳动化为当做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确定的。

简而言之,在相同的劳动时间里,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大于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

价值形式

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

$$ x \textrm{量商品} A = y \textrm{量商品} B $$

上面的“$=$”号并不表示数学意义上的相等。如果翻译成自然语言,应当是“$x$ 量商品 $A$ 值 $y$ 量商品 $B$”。

两种不同的商品 $A$ 和 $B$,在这里显然起着两种不同的作用。

商品 $A$ 作为使用价值出现,主动作用,通过商品 $B$ 表现自己的价值,其价值表现为相对价值,或者说,处于相对价值形式

商品 $B$ 作为价值出现,被动作用,不表现自己的价值而表现商品 $A$ 的价值,起等价物的作用,或者说,处于等价形式

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是同一价值表现的互相依赖、互为条件、不可分离的两个要素,同时又是同一价值表现的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两端。这两种形式总是分配在通过价值表现互相发生关系的不同的商品上。

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

$$ \begin{align*} z \textrm{量商品} A &= u \textrm{量商品} B \\ &= v \textrm{量商品} C \\ &= w \textrm{量商品} D \\ &= x \textrm{量商品} E \\ &= \cdots \end{align*} $$

上面的式子表明,一种商品的价值经常的表现在一系列商品上。这样,这个价值本身才真正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在这个例子中,商品 $B,C,D,E,\cdots$,都在商品 $A$ 的价值表现中充当等价物,因而充当价值体。

不过,这种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也有其缺陷:价值表现不完全,特殊等价形式的商品是没有穷尽的。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只是由简单的相对价值表现的总和,同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相比,仅仅只有量变,没有质变。

一般价值形式

$$ \left.\begin{matrix} u \textrm{量商品} B \quad \\ v \textrm{量商品} C \quad \\ w \textrm{量商品} D \quad \\ x \textrm{量商品} E \quad \\ \cdots \quad \end{matrix}\right\} = z \textrm{量商品} A $$

现在,商品价值的表现:

  1. 是简单的,因为都是表现在唯一的商品上;
  2. 是统一的,因为都是表现在同一的商品上。

它们的价值形式是简单的和共同的,因而是一般的。这发生了质的飞跃。

前两种形式都只是使一种商品的价值表现为一种与它自身的使用价值或商品体不同的东西,而一般价值形式使商品世界的价值表现在从商品世界中分离出来的同一种商品上。前两种形式表现一种商品的价值,或者是通过唯一一个不同种的商品,或者是通过许多种与它不同的商品构成的系列。对它们来说,其他商品只是起着被动的等价物的作用。

相反地,一般价值形式的出现只是商品世界共同运动的结果。一个商品所以获得一般的价值表现,只是因为其他切商品同时也用同一个等价物来表现自己的价值,而每一种新出现的商品都要这样做。

货币形式

$$ \left.\begin{matrix} u \textrm{量商品} B \quad \\ v \textrm{量商品} C \quad \\ w \textrm{量商品} D \quad \\ x \textrm{量商品} E \quad \\ \cdots \quad \end{matrix}\right\} = z \textrm{盎司黄金} $$

货币形式与一般价值形式的唯一区别就在于,黄金代替商品 $A$ 取得了一般等价形式。因而,黄金的地位也是作为一般等价物。

这样,一切商品的价值都集中的、统一的表现在一种贵金属商品如黄金或白银上。黄金等贵金属能够作为一般等价物,根本原因是黄金本身是商品,质地均匀、体小值大、便于携带、不宜腐烂、便于保存。

商品的拜物教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被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从而使商品具有一种神秘的属性,似乎它具有决定商品生产者命运的神秘力量。马克思把商品世界的这种神秘性比喻为拜物教,称之为商品拜物教。

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使商品生产者相互隔开,他们彼此独立经营,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商品生产者无法精确了解社会的供求状况,社会需要什么、需要多少,他并不清楚。同时,对于他的私人劳动能否得到社会承认,他是没有把握的。

如果在市场上,商品生产者能够顺利地通过交换,卖掉自己生产出来的商品,他就实现了价值,他的私人劳动得到了社会承认,而且他还能换到别人的产品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如果自己的商品卖不出去,或是只卖出一部分,他就要面临亏损、破产的危险。

商品的命运支配和决定了商品生产者的命运,本来由商品生产者的双手生产出来的东西,倒成了统治着商品生产者的力量。在市场盲目的自发势力作用之下,商品与商品相互交换的关系掩盖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商品拜物教就由此出现了。

商品的拜物教性质根源于商品经济,它是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关系借以表现的特定形式。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出现了,一切商品都由货币来衡量其价值量的大小,生产关系进一步被货币化。

今天的很多观念都是商品拜物教的表现,例如盲目追求GDP增长、拜金主义等。

交换过程与货币的诞生

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去,不能自己去交换。因此,我们必须找寻它的监护人,即商品占有者。为了使这些物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作为有自己的意志体现在这些物中的人彼此发生关系。因此,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志,就是说每一方只有通过双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可见,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的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的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

商品占有者与商品不同的地方,主要在于:对商品来说,每个别的商品体只是它本身的价值的表现形式。商品占有者的商品对他没有直接的使用价值。否则,他就不会把它拿到市场上去。他的商品对别人有使用价值。对他来说,他的商品直接有的只是这样的使用价值:它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从而是交换手段。

因此,商品必须全面转手。这种转手就形成商品交换,而商品交换使商品彼此作为价值发生关系并作为价值来实现。可见,商品在能够作为使用价值实现以前,必须先作为价值来实现。

每一个商品占有者都只想让渡自己的商品,来换取另一个具有能够满足他本人需要的使用价值的商品。就这一点说,交换对于他只是个人的过程。另一方面,他想把他的商品作为价值来实现,也就是通过他所中意的任何另一个具有同等价值的商品来实现,而不问他自己的商品对于这另一个商品的占有者是不是有使用价值。就这一点说,交换对于他是一般社会的过程。

但是,同一过程不可能同时对于一切商品占有者只是个人的过程,同时又只是一般社会的过程。对每一个商品占有者来说,每个别的商品都是他的商品的特殊等价物,因而他的商品是其他一切商品的一般等价物。但因为一切商品占有者都这样做,所以没有一个商品是一般等价物。

他们只有使他们的商品同任何另一个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商品相对立,才能使他们的商品作为价值,从而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只有社会的行动才能使一个特定的商品成为一般等价物。因此,其他一切商品的社会的行动使一个特定的商品分离出来,通过这个商品来全面表现它们的价值。于是这个商品的自然形式就成为社会公认的等价形式。这个商品就是货币

货币是固定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而其他一切商品只是货币的特殊等价物。货币是交换过程的必然产物,在交换过程中,各种不同的劳动产品事实上彼此等同,从而事实上转化为商品。

随着商品交换日益突破地方的限制,从而商品价值日益发展成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化身,货币形式也就日益转到那些天然适于执行一般等价物这种社会职能的商品身上,即转到贵金属身上。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写道:“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

贵金属之所以成为货币,似乎不是因为其他商品都通过它来表现自己的价值。相反,似乎因为贵金属是货币,其他商品才都通过它来表现自己的价值。

商品流通公式

总而言之,商品的交换过程是在下列形式变换中完成的:

$$ \textrm{商品}-\textrm{货币}-\textrm{商品} $$ $$ W-G-W $$

从物质内容来说,这个运动是 $W-W$,是商品换商品,是社会劳动的物质变换,这种物质变换的结果一经达到,过程本身也就结束。

在第一阶段的 $W-G$,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是卖。在第二阶段 $G-W$,商品的第二形态变化是买。当然这只是从商品占有者这一极看的。商品转化为货币,同时就是货币转化为商品。这一个过程是两方面的:从商品占有者这一极看,是卖;从货币占有者这另一极看,是买。或者说,卖就是买,$W-G$ 同时就是 $G-W$。

货币的职能

  1. 价值尺度:衡量其他商品价值大小的标准,可以是观念的货币。
  2. 流通手段:充当交换媒介。
  3. 储藏手段:货币退出流通领域,当做财富象征储藏起来的职能。
  4. 支付手段:用来清偿债务、支付税收、租金、工资等。通过赊账买卖表现。
  5. 世界货币:在世界市场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职能。

价值尺度

金的第一个职能是为商品世界提供表现价值的材料,或者说,是把商品价值表现为同名的量,使它们在质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可以比较。这样,金执行一般的价值尺度的职能,并且首先只是由于这个职能,金这个独特的等价商品才成为货币。

商品并不是由于有了货币才可以通约。恰恰相反。因为一切商品作为价值都是对象化的人类劳动,从而本身可以通约,所以它们能共同用一个独特的商品来计量自己的价值,这样,这个独特的商品就转化为它们共同的价值尺度或货币。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

流通手段

流通之所以能够打破产品交换的时间、空间和个人的限制,正是因为它把这里存在的换出自己的劳动产品和换进别人的劳动产品这二者之间的直接的同一性,分裂成卖和买这二者之间的对立。

作为商品流通的中介,货币取得了流通手段的职能。商品流通直接赋予货币的运动形式,就是货币从一个商品占有者手里转到另一个商品占有者手里,即货币流通

货币流通表示同一个过程的不断的、单调的重复。商品总是在卖者方面,货币总是作为购买手段在买者方面。货币作为购买手段执行职能,是在它实现商品的价格的时候。而货币在实现商品的价格的时候,把商品从卖者手里转到买者手里,同时自己也从买者手里离开,到了卖者手里,以便再去同另一个商品重复同样的过程。

另一方面,货币之所以具有流通手段的职能,是因为货币是商品的独立出来的价值。因此,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运动,实际上只是商品本身的形式的运动。

储藏手段

只要商品的形态变化系列一中断,卖之后没有继之以买,货币就会停止流动。随着商品流通本身的最初发展,把第一形态变化的产物,商品的转化形态——货币——保留在自己手中的必要性和欲望也发展起来了。出售商品不是为了购买商品,而是为了用货币形式来代替商品形式。于是货币硬化为贮藏货币,商品出售者成为货币贮藏者。

在商品流通的初期,只是使用价值的多余部分转化为货币。这样,金和银自然就成为这种多余部分或财富的社会表现。

随着商品生产的进一步发展,每一个商品生产者都必须握有货币。他的需要不断更新,并促使他不断购买别人的商品,而他生产和出售自己的商品是要费时间的,并且带有偶然性。他要买而不卖,就必须在以前曾经卖而不买。

商品作为使用价值满足一种特殊的需要,构成物质财富的一种特殊的要素。而商品的价值则衡量该商品对物质财富的一切要素的吸引力的大小,因而也衡量该商品占有者的社会财富。

要把金作为货币,从而作为贮藏货币的要素保存起来,就必须阻止它流通,不让它作为购买手段化为消费品。

支付手段

假设以下场景:一种商品需要的生产时间较长,另一种商品需要的生产时间较短。不同的商品的生产与不同的季节有关。一个商品的产地就是它的市场所在地,另一个商品要旅行到远方的市场去。因此,一个商品占有者可以在另一个商品占有者作为买者出现之前,作为卖者出现。

当同样一些交易总是在同一些人中间反复进行时,商品的出售条件就按照商品的生产条件来调节。另一方面,某些种类的商品例如房屋的使用权是出卖一定期限的。买者只是在期满时才真正取得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因而他先购买商品,后对商品支付。

一个商品占有者出售他现有的商品,而另一个商品占有者却只是作为货币的代表或作为未来货币的代表来购买这种商品。卖者成为债权人,买者成为债务人。由于商品的形态变化或商品的价值形式的发展在这里起了变化,货币也就取得了另一种职能——支付手段。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包含着一个直接的矛盾。在各种支付互相抵消时,货币就只是在观念上执行计算货币或价值尺度的职能。而在必须进行实际支付时,货币又不是充当流通手段,不是充当物质变换的仅仅转瞬即逝的中介形式,而是充当社会劳动的单个化身,充当交换价值的独立存在,充当绝对商品。

世界货币

货币一越出国内流通领域,便失去了在这一领域内获得的价格标准、铸币、辅币和价值符号等地方形式,又恢复原来的贵金属块的形式。

商品独立的价值形态,也作为世界货币与商品相对立。只有在世界市场上,货币才充分地作为这样一种商品执行职能,这种商品的自然形式同时就是抽象人类劳动的直接的社会实现形式。货币的存在方式与货币的概念相适合了。

在国内流通领域内,只能有一种商品充当价值尺度,从而充当货币。在世界市场上,占统治地位的是双重价值尺度,即金和银。

世界货币作为一般支付手段、一般购买手段和一般财富的绝对社会化身执行职能。它的最主要的职能,是作为支付手段平衡国际贸易差额。

每个国家,为了国内流通,需要有准备金,为了世界市场的流通,也需要有准备金。因此,货币贮藏的职能,一部分来源于货币作为国内流通手段和国内支付手段的职能,一部分来源于货币作为世界货币的职能。

货币流通规律

$$ \frac{\textrm{商品价格总额}}{\textrm{同名货币的流通次数}} = \textrm{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量} $$

可见,在每一段时期内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的总量,一方面取决于流通的商品世界的价格总额,另一方面取决于这个商品世界的互相对立的流通过程流动的快慢,这种流动决定着同一些货币能够实现价格总额的多大部分。

但是,商品的价格总额又决定于每种商品的数量和价格。决定一定时期内流通所需要的货币数量 $M$ 的规律,涉及以下三个因素:

  1. 商品供给量 $Q$
  2. 价格水平 $P$
  3. 货币流通速度 $V$

因此,货币流通公式为:

$$ \begin{align*} M = \frac {PQ} {V} \end{align*} $$

由上面的公式,我们可以认为:

  • 在商品价格不变时,由于流通商品量增加,或者货币流通速度减低,或者这两种情况同时发生,流通手段量就会增加。反之,由于商品量减少,或者货币流通速度增加,流通手段量就会减少。
  • 在商品价格普遍提高时,如果流通商品量的减少同商品价格的上涨保持相同的比例,或流通的商品量不变,而货币流通速度的增加同价格的上涨一样迅速,流通手段量就会不变。如果商品量的减少或货币流通速度的增加比价格的上涨更迅速,流通手段量就会减少。
  • 在商品价格普遍下降时,如果商品量的增加同商品价格的跌落保持相同的比例,或货币流通速度的减低同价格的跌落保持相同的比例,流通手段量就会依然不变。如果商品量的增加或货币流通速度的减低比商品价格的跌落更迅速,流通手段量就会增加。

纸币流通规律

纸币流通以金属货币流通为基础。纸币本身是没有价值的,但它是一个价值符号,代表金属货币执行流通手段职能。具体公式为:

$$ \begin{align*} \mbox{单位纸币所代表的金属货币量} & = \frac {\mbox{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属货币量}} {\mbox{流通中的纸币总量}} \end{align*} $$

通货膨胀:发行的供流通的纸币总量过大,使得单位纸币的实际价值(所代表的金属货币量)低于名义价值(纸币面值),从而造成货币贬值的现象。主要表现是物价普遍上涨。其实质是社会总供给小于社会总需求 (供远小于求)。

国民政府恶性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是剥削阶级国家用来对国民收入进行有利于剥削阶级再分配的一个重要手段。滥发纸币实际上是一种最坏的强迫性公债,它使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急剧恶化。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为了掠夺人民的财富,任意滥发纸币。通货膨胀达到骇人听闻的地步。从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到1949年国民党统治崩溃的12年间,纸币的发行量增加了1400多亿倍,而物价却上涨了36万多亿倍。通过通货膨胀从广大人民手中掠夺的财富,估计在150亿银元以上。

通货紧缩:市场上流通的纸币量少于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而引起的货币升值、物价普遍持续下跌的状况。

价值规律

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按照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进行。

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1. 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2. 平均价格与价值是一致的;
  3. 以各自的价值为基础。

一句话总结价值规律:价值决定价格,供求影响价格。

价值规律的作用和影响

  1. 自发的刺激社会生产力发展;
  2. 调节社会劳动在社会生产各部门的分配;
  3. 导致两极分化。

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是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由于简单商品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社会分工为基础进行的,因此,生产商品的劳动同时具有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两重性质,私人劳动只有经过交换才能转换为社会劳动。这一矛盾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得到解决。只有当商品卖出去了,实现了价值,他的私人劳动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才能变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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