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利统一:区分你、我、我们

实际上,两个人进入亲密关系后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把“我和你”逐渐变成“我们”的过程。而且在“我们”里面还要保留“你和我的不同”,这其中有着感性和理性的平衡,也有自我和我们之间关系的平衡。

这一讲,沈老师主要想和我们探讨一个更深入的话题:如何区分你、我、我们。

新旧脚本更迭: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

沈老师认为,你、我、我们的区分是爱情新脚本带来的,这跟我们整个社会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变密切相关。

过去20年,我们是如何和周围的人打交道的?比如,七大叔八大姨经常会问我们:有没有对象?如果回答没有,他们就会很热情地帮你张罗物色;如果回答有,他们又会继续追问,对象是做什么工作的?一个月收入多少?不论如何,作为年轻人的我们都会觉得很烦,因为我们觉得这些都属于个人隐私。

沈老师认为,熟人社会的逻辑是旧脚本的产物:你和我的事情有关联,没有明显界限。而目前的社会处在一个新旧脚本更迭的阶段,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个体崛起,注重边界。而这样一种更迭的现象放在爱情新旧脚本当中就产生了如下不同:

  • 旧脚本:两个人一旦结合为“我们”,就不分你我
  • 新脚本:“我们”里可以分出你、我、我们

社会意识是具有滞后性的,我们的观念依然会受到过去熟人社会的影响。沈老师在这里列举了下面几个我们生活当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1. 我有没有权利看别人的手机?
  2. 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另外一个人向我报备他每时每刻的行踪?
  3. 我们能否干涉或鄙视一个甘于平庸的人?
  4. 我们有没有权利干涉他人的交往自由?

作为独立的个体,你的答案一定是非常明确的——没有(不能)。但是,如果沈老师把这些问题加上爱情之后呢?

  1. 男朋友不给看手机,是不是有猫腻?
  2. 女朋友希望男生去哪里都要向她报备,这个有问题吗?
  3. 我的另一半就想躺平做个咸鱼,没有梦想也不奋斗,我能放任他吗?
  4. 男朋友经常有几个特别不靠谱的狐朋狗友,我要不要去阻止他的交往?

这时,你就会发现这个答案好像不是特别明确了。一旦关系加上爱情,个体和个体之间的边界就垮掉了

因此,沈老师认为,新脚本的“我们”需要学习。在爱情旧脚本中,“我们”只需要向角色靠拢就可以了。但是在新脚本中,“我们”既要有你和我的关系,又要有我们的关系。这里的“我们”怎么处理?这里的“我们”和原来的个体又是什么关系?

针对这个问题,沈老师首先告诉我们,过度强调个体,关系会失去连接感;过度强调“我们”,在关系里会牺牲自我。因此,这里的“我们”学习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沈老师也告诫大家千万不要走极端:

  1. 坚持自我,毫不妥协,不然就会失去自我。
  2. 作为女性就应该无保留地牺牲奉献,只看“我们”是否牢固。

用权责利一致原则区分

沈老师认为,爱情新脚本里,必须要学会区分三种类型的事情:

  1. 我们的事
  2. 个体的事
  3. 我需要你来做(帮助)的事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区分事情是哪一种类型呢?沈老师在这里提出了权责利原则,即通过权利、责任、利益来判断这到底是什么事情。

  1. 我的事:权利、责任、好处我一个人承担。
  2. 我们的事:权利、责任、好处两人共同承担。
  3. 我需要你来做(帮助)的事:权利、责任、好处都是我的,但是你能够做得更好,或者我需要你的帮助。

这听起来还是太抽象了,有很多同学都希望沈老师举一些具体的例子。但遗憾的是,沈老师告诉大家,区分你、我、我们的事,没有标准答案,每个人的底线不一样,需要双方共同协商。

不过,沈老师还是举了一个小例子。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固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那么双方的职业规划、发展等等都应该是我的事,对方没有权利干涉;而如果妻子是全职太太,她就会觉得丈夫的收入就是我们的收入,因为自己牺牲了职业发展的机会换来了家庭的稳定。

实际上,区分你、我、我们的事和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没有太大关系,主要取决于我和你的具体情况和底线,因此这就需要双方互相协商。平衡不容易,但要有意识地去磨合双方的边界。沈老师知道,很多情侣每天吵架就是“你爱不爱我”的问题,这纯粹就是毫无意义的吵架。如果能够把事情的性质分析清楚,磨合彼此之间的边界,这就是有意义的吵架。

三种事的处理原则

在分析清楚事情的性质之后,你会发现这三种事情的处理原则也是不一样的。

我们的事:协商原则

比如说我们要不要孩子?孩子谁来养?双方的责任都有哪些?这完全是双方可以协商的,不一定非得女方来带孩子。如果不经过对方同意就贸然做出决定,这实际上会让对方的心里感到很难受的。

沈老师着重和大家讨论了下面的一些问题:

问题1:生孩子是我的事,还是我们的事?

沈老师看到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1. 生孩子就是女性的权利,因为孩子是女性抚育的,所以生孩子的事就是女性说了算。但是这个观点存在一个问题,孩子在胚胎时期在女性的子宫内不假,但是孩子出生后是不是养育一定要女性来做呢?这其实是可以讨论的。
  2. 子女一般都随夫性,所以孩子都是为男性服务的,所以生孩子的事就是男性说了算。这里女性实际上就觉得生孩子和自己没关系,就觉得是给你们家生了一个孩子,把养育孩子的快乐也一并剔除掉了。

因此沈老师认为,生孩子应该是我们的事。沈老师看到很多家庭都是女方付出了生理和心理,相应地男方就会给予更多地经济上的支持,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

问题2:房产证要不要写上你的名字?

沈老师认为,如果双方决定一起出资买房,并且一起参与了决策,那么购房这件事就是我们的事,房产证上理应写上我们的名字;而如果一方完全不出钱,但又要求对方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然后又不打算在今后在其他方面有什么特别的牺牲,其实这对对方来讲就不公平。因为我是买房子的人,我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还有金钱,而房子买了以后你是享受了好处的,这就是权责利不一致了。

沈老师引用薛兆丰教授的观点认为,当代很多女性希望房产证上加自己名字的一个考虑是,女性预期自己在婚后付出更多。例如,男方希望女方生孩子,希望女方在养育孩子方面多花费一些心思。这种考虑也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还有一个更复杂的情况就是,房子的首付虽然是一方出,但是双方共同按揭,或者另一方按揭。实际上双方对这套房子都是有贡献的,写上双方的名字也是合情合理的。

不论如何,沈老师都认为,这种问题是完全可以拿出来讨论的。但是,沈老师反对的是,仅仅因为你爱我,你就一定要把我的名字写上去。这个逻辑是完全行不通的。权责利不统一会让关系失衡,这种失衡一定会带来问题

个体的事:尊重原则

由于责任和后果都是由一方承担,另外一方的利益不会怎么受到影响。当然,如果非要干涉,就要谨慎一点点。

我们经常会碰到这种情况:作为一个成年人,对方还特别喜欢看那种没有营养的小人书。这个时候,我们就会觉得对方不上进,特别想要去干涉对方。但实际上,对方看小人书可能只是他的爱好,而且责任和后果都由他自己承担,和我、我们都没什么关系。因此,尊重原则在处理这种事情的时候就特别重要。

我需要你来做(帮助)的事:感谢原则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碰到这种情况,工作特别忙碌,甚至影响到我们在家庭生活中的投入。但我们又不得不否认,自己职业上的忙碌能够带来职业上的发展和更多的经济收入来源。这个时候,我在家庭当中应该做的事就变成了需要你去帮忙做的事,我处理这件事方式就是感谢原则。虽然这是我的事,但是我为了我们的利益在家庭当中投入减少了,你帮助我分担家庭的事,我应该感谢你。

再比如很多女性特别想要的安全感。安全感本来是女性自己的,但是这需要男性配合来做。这个时候,男性就要让渡部分权利,使女性有安全感。

小结

如果我们能把这三种事情分开处理,我们就能在尊重你我和尊重个体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很好的连接。

但是,我们经常看到很多权责利不对等的情况。例如“直男癌”和“女权婊”,他们的共同特点是责任全部要对方承担,但是好处自己都要。

沈老师认为,平等意味着你享受更多的权利,但也要承担更多地责任。而平等的本质就是,两个人就“什么是权责利一致”不断地进行协商。形成“我们”要让渡一部分权利,但不意味着让渡所有个体权益。

每个亲密关系都有其独特性

平衡独立和亲密,就必须要学会协商、尊重和感谢这三种爱的语言。

我们一定听过这样一句话:幸福的婚姻是相似的,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

但沈老师认为,幸福的婚姻是相似的,不幸的婚姻其实也是相似的。因为幸福的婚姻都会有协商、尊重、感谢、宽容等等,而不幸福的婚姻往往都是权责利不区分的,而且我们也不体量、不沟通、不协商,也没有相互尊重。

每个亲密关系都有其独特性,所以不要去迎合外界的标准,而是磨合找到适合你们两个人的方式。

沈老师最后结合之前课程讲的爱情四象限理论,认为我们在爱里的体验都是靠一次又一次的磨合完成的。互惠型、享乐型都可以磨合成成长治愈型。沈老师希望我们找到一个可以开始的人,磨合成属于你的 Mr. Right。

我们要做的不是社会意义上所有人认可的好爱人,而是我要做你的好爱人,你要做我的好爱人。

问答

如果我们在某些事情上很难就“我的”、“你的”还是“我们的”达成一致,是不是就不适合在一起?

沈老师认为,首先我们要区分事情本身的重要程度。很多时候你会发现,很多事情可以先放一放的,但也有很多事情你放一放反而会变得更严重。所以我们首先要判断的是这个事情有多重要。在后面的课程中,沈老师会将这些问题分为底线问题、重要问题和琐事问题。

其实,协商的结果不是完全以“达成一致”为标准,能够互相容忍就可以。

买婚房时问父母要了一笔钱,如果父母的经济支持特别多,是不是就会在分清你、我、我们上更加困难?

在很多事情里,我们必然要受到“他们”的影响。这个来自于“他们”的影响是一定会对你产生影响的,而你要做的不是避免这种影响,而是认真地思考这个影响对于我的意义究竟在哪里。是我必须去迎合他们,还是说我是有协调的空间的。

今天的社会,买房子完全靠年轻人自己是非常困难的。虽然今天的年轻人意识非常独立,但是经济上还是没有办法独立起来的。在这样一个实际情况面前,我们其实没有必要和父母完全划清界限,说你的事是你的事,我的事是我的事。我们其实可以协调一下,今天父母在经济上支持了我们,我们将来就在赡养父母的义务上更尽职尽责。

婚前说好丁克,但后来老公反悔说想要孩子,那么孩子是不是他的个体责任?

沈老师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沈老师认为,虽然这节课讲的是你、我、我们,但是这个问题带来的另外一个问题是你、我、我们不是不变的,而是一直在改变的。在“我们”之中,我和你会不断地发生变化。

沈老师认为,生孩子的事情一定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你认为生孩子是丈夫的事情,那么实际上你就默许了丈夫有权利在外面找代孕,那么你是否能够接受呢?这个问题就和生孩子是两个人的事情的性质完全不同了。因此,如果你不希望走到他独立去做决策的地步,那么就只能也必然变成我们的决策。

婆婆帮我带孩子,那么根据权责利一致原则,对孩子的养育我是否还有话语权?

沈老师认为,当他承担一件事的责任时,实际上他只是承担这件事本身的权利。比方说婆婆来带孩子,实际上婆婆很多时候婆婆只是承担喂养的责任。所以怎么喂奶,怎么带孩子玩,这个权利就是她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育儿的其他权利她都占有了,这是不公平的。

这里面实际上的问题在于,既然婆婆来带孩子,那么我们就要尊重,因为是婆婆在承担这个喂养的责任。如果你想要这个孩子将来和你更亲,实际上你应该做的是如何让你的影响力超越婆婆,这才是你需要思考的问题。

伴侣父母生病了要用钱,这应该是他的事还是我们的事?

父母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能分割的“我们”。不论在中华传统文化中,还是国家法律规定,赡养父母都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同时也给予子女一定的权利。因此,沈老师认为,这就应该是我们的事情。

而你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底线的划分,也就是说我付出到什么程度。如果大量的医疗开支已经到了严重影响小家庭的生活,严重影响子女的生活甚至是自己的生活,我是否可以保留这部分权利,这个是完全可以和伴侣协商的。如果为了治病把房子都卖掉了,倾家荡产,还欠下外债,已经超出了我的底线,这个时候你就要重新审视一下你对于这段感情的重视程度,你对于伴侣的认可程度了。

《民法典》界定“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等概念,这是否有利于实现权责利统一?

其实权责利统一的概念是会受到法律的影响的。沈老师在这里例举了《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中对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是这样界定的:

  • 亲属:配偶、血亲和姻亲
  • 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沈老师认为,法律能帮助我们更清楚地理清人和人之间的边界、权利、义务和责任。

男友自己打游戏欠下大笔债务,我该不该管?

沈老师认为,这根本不是打游戏要不要管的问题,而是双方的经济如果是在一起的,那么就要有协商的原则。换句话说就是,你动用个人的财务的自由度在哪里。

而这个问题当中的欠钱问题,它其实根本和你、我、我们都没有关系,它其实是违反整个婚姻信则的一个原因。也就是说,如果你连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都不承担,导致别人的利益受损,那么这就是对于自己应当承担责任完全没有意识。因此,沈老师建议你好好审视一下你的男朋友是不是良人,你到底还能不能继续让他做你的男朋友。

同时,沈老师建议,如果对方完全不承担自己的责任,滥用权利,应当第一次发生时就跟对方明确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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