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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资本 ​

本篇对应《资本论》第三卷第四篇(第十六至十八章)。商人资本是最古老的资本形式之一(可上溯到古代),但只有在产业资本统治下,它才成为总资本循环中一个职能上确定的环节。

商人资本的两种形式 ​

  • 商品经营资本:专门为产业资本销售商品的资本("商人");
  • 货币经营资本:专门经营货币流通技术业务(出纳、结算、汇兑、保管)的资本(银行的前身)。

商人资本在流通中执行职能,既不创造价值,也不创造剩余价值——它只实现价值和剩余价值。

商业利润:从何而来? ​

如果商人只做买卖不生产,利润从哪里来?两种错误答案:

  1. "贱买贵卖"论:商人靠不等价交换牟利——但这只是价值在当事人之间的再分配,不能解释整个商业资本阶级何以利润;
  2. 让渡利润论:利润是"让渡"出来的——同样只解释分配,不解释来源。

马克思的答案:商业利润是产业资本让渡给商业资本的一部分剩余价值。

机制如下:

  1. 产业资本家若自销商品,必须把一部分资本和精力投入流通,压低自己的生产效率。把销售职能专业化给商人,对产业资本有利;
  2. 因此产业资本家低于生产价格把商品卖给商人(如按出厂价),商人按生产价格(或更高)卖给消费者;
  3. 出厂价与零售价之间的差额扣除纯粹流通费用后,就是商业利润——其水平由商业资本参与平均利润率的竞争决定。
平均利润率p¯′=产业剩余价值产业资本+商业资本

例子:产业资本 900,年剩余价值 180,商业资本 100。则平均利润率 =180/(900+100)=18%。产业资本按成本价格 + 18%×900 的价格卖给商人,商人加上 18%×100 的加成卖给消费者,两类资本各得等量利润。商人赚的 18,正是产业剩余价值 180 中让渡的一部分。

纯粹流通费用的补偿 ​

商人的簿记、广告、店员工资等纯粹流通费用不创造价值,却必须从社会总剩余价值中补偿——这构成对总利润的另一项扣除。商业店员同样领取劳动力价值,同样被剥削:他们的无酬劳动帮助商人瓜分剩余价值。

商人资本的周转与价格 ​

商人资本周转快,单位商品加成就低;周转慢,加成必须高。同一平均利润率摊到更多次周转上,就是"薄利多销"的古典逻辑。商人资本的垄断(如历史上的垄断贸易公司)可以抬价获利,但在自由竞争下,商业利润终被平均利润率约束。

历史定位 ​

商人资本"存在于并主宰"奴隶制和封建制经济的缝隙中,但它不能说明一种生产方式向另一种的转化;只有当它服务于产业资本、成为其流通环节时,才真正隶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反过来说,当商人资本反过来支配生产(囤积居奇、金融化的商业垄断),就暴露出它与产业资本之间的深刻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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