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音体系与变和弦
自然音体系的材料是调号内的音级;离调与转调则开始引入变化音。当变化音不再服务于"借调"的目标,而是直接改变和弦的内部结构、以制造特殊色彩与更强的倾向时,和声便进入变音体系。本讲讨论其中最重要的几种变和弦,并交代贯穿始终的对斜禁忌。
变音与半音化
变音是调式自然音级被升高或降低半音后得到的音。变音的来源有三:
- 离调:副属和弦带来的临时导音与七音(如 C 大调中的 C#、Bb);
- 和声大小调:和声大调的降 VI 级、和声小调的升 VII 级;
- 变和弦:为色彩与倾向而直接改变和弦音(本讲主题)。
变音的密度随音乐发展而增加,这一过程称为半音化。半音化使调性边界逐渐模糊、倾向关系愈发细密,是从古典到浪漫主义和声语言演进的主线。
变音和弦的引入讲究"有备而来":变化音应以平滑的半音进行(同声部)进入,或由前一和弦的同一音级直接转化(如 IV 级和弦转化为 bII6 时,变化音先行就位)。仓促闯入的变音会破坏线条的歌唱性,也容易造成对斜。
第二个和弦是和声大调的 sII7(Ab 取代 A):变化音 Ab 由前一和弦中同一声部的 A 半音下行引入,随后顺势进入 bII6——三个下属功能和弦通过同一声部的连续半音运动串联起来,色彩逐层转暗而不露痕迹。
那不勒斯六和弦(bII6)
把调式的 II 级音降低半音,在其上建立大三和弦,即得那不勒斯和弦。它几乎总以六和弦形式出现(低音为 IV 级音),记作 bII6——"那不勒斯六和弦"之名即由此而来。C 大调中为 F—Ab—Db(低音 F),c 小调中为 F—Ab—Db(低音 F)。
结构与预备
bII6 在功能上属下属组:它包含降 VI 级与降 II 级两个暗色变音,色彩阴郁庄重,在小调中尤为常用。其上方声部通常重复三音(即降 VI 级音),以巩固其下属性格。
大调中的 bII6 多与和声大调联用:由于降 II 级与降 VI 级同时出现,和弦的"调性外感"比小调更强,常用在需要庄严或悲恰色彩的段落(如安魂、送葬体裁);在大调常规作品中,它则常以 bII6—K46—D7—T 的路径融入终止式。
预备时常用 T、t、S 组或 II 级和弦引入,低音以级进或保持到达 IV 级音;避免降 II 级音突然从外声部闯入。
第二小节的 bII6(低音 f,上方 Ab—Db—f,重复三音 Ab)由小调主和弦引入:降 II 级音 Db 与降 VI 级音 Ab 并置,色彩骤然转暗。
解决
bII6 按下属功能进入属和声:
- bII6—K46—D7—t:低音 F 级进上行到属音 G,降 II 级音(Db)下行二度进入 K46 中的主音位置,降 VI 级音(Ab)下行到 G——两个降音都作下行解决;
- bII6—D:小调中也可直接进入 D 或 D7;
- 例外:小调中 bII6 也可直接进入 D 或 D7(含转位),但标准路径仍是低音上行二度到属音。
低音 f 级进上行到 g,Db 下行到 c、Ab 下行到 g,K46 在强拍亮相,D7—t 收束——那不勒斯六和弦把终止式染上了一层庄严的暗色,这是十九世纪音乐中极为典型的音响。
增四六和弦
重属和弦也可以"变":在 DD 的五音位置引入降 VI 级音(即把 DD 的五音降低),并将低音置于该降音上,形成含增六度的四六和弦——增四六和弦(常称德意志增六和弦)。C 大调中为 Ab—C—Eb—F#(低音 Ab),其中 Ab 与 F# 构成增六度。
增六度的两端反向收缩解决到属音的八度:Ab 下行到 G、F# 上行到 G,整个和弦直接压向属和弦或 K46。它比普通的 DD 色彩更浓、倾向更尖,是小调与大调终止式中最华丽的变音和弦之一。
低音 Ab 与最高声部的 F# 构成增六度:两者反向收缩到八度 G,和声经由 K46 进入 D7—T。增四六和弦的结构音与属七和弦存在等音关系(见第十三讲)。
变和弦使用的对斜禁忌
变和弦使半音变化频繁化,对斜的风险随之升高。使用时须遵循:
- 同声部原则:一个音的升、降(或还原)变化尽量发生在同一声部,形成平滑的半音进行;
- 禁止斜向交错:变化音与还原音不得在不同声部紧接出现(如中声部 C# 之后紧接高声部 C);
- 留出缓冲:若必须以跳进引入变音,应在同和弦内停留,让听觉先行适应,再进入解决。
小结
- 变音来自离调、和声大小调与变和弦三条渠道;变音密度的增长即半音化的过程。
- 那不勒斯六和弦 bII6 是降 II 级大三和弦的六和弦,属下属功能,重复三音(降 VI 级),低音上行二度进入属和声,解决庄重暗郁。
- 增四六和弦是降五音的 DD 变和弦,以增六度向外收缩解决到属音八度,是终止式中华丽的变音和弦。
- 变和弦使用中恪守同声部半音进行原则,严防对斜。